「12年國教」三讀通過 免學費排富 免試至少占75%

 

中國時報【陳文信╱台北報導】

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「十二年國教」法源《高級中等教育法》,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政策,確定設下排富條款;招生採「先免試、後特招」方式,各學區免試比例須占招生總名額七五%以上,各校則不得低於二五%。

 

免學費 明年八月上路

法案經總統公布施行後,攸關招生、入學的部分條文,將於今年九月一日上路,即將升九年級的國中生,將成首批適用十二年國教的學生。其他包括免學費在內的條文,則於明年八月一日正式上路,自一○三學年度的高一生開始適用。

另外,為求公平,立法院臨時會昨也三讀通過《專科學校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讓國中畢業後欲選擇就讀五專的學生,也得以享有免學費、免試入學等制度。

在免學費部分,根據三讀條文,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均採「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」,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學生。依教育部規畫,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全面免學費,高中則排除家戶年所得超過一四八萬元者;但未具我國國籍、重讀及入學方式未依規定的私校生不適用免學費制度。

先免試後特招 設門檻

至於多元入學方面,則應「先免試、後特招」,各校招生應以免試入學為主,經核定者得就部分名額辦理「學科考試分發」或「術科甄選方式」的特色招生,但學科考試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。

三讀條文也對免試和特招比例設下門檻,免試未招滿的名額也不得移列到特招。一○三學年度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,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七五%以上,並逐年提升,到一○八學年度應占八五%以上。一○三學年度各校免試入學名額,則不得低於二五%,但可逐年檢討調整。

公私校 規定直升比例

此外,免試入學總額,還包括學校附設國中部的直升名額,但三讀條文也規定直升比例。私校部分,一○三學年度不得超過招生總名額六成,但若國中部學生人數低於高中招生人數,直升名額則不得超過國中部應屆畢業生的六成,並採逐年調整,到一○八學年度不得高於五成。

至於國立學校,國中部直升名額不得超過國中部應屆畢業生的三成五;直轄市、縣市立學校直升比例則由地方政府訂定。

立法院院會昨二、三讀十二年國教相關法案時,台聯因要求十二年國教暫緩實施,杯葛議事不成後退席抗議;民進黨及在野黨則分別就全面免學費、免試等主張,在部分條文提出對案交付表決,但均遭國民黨立委以席次優勢封殺。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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