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之內 王院長變平民

中國時報【陳文信╱台北報導】

國民黨考紀會昨天中午決議撤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,中央選舉委員會下午還老神在在,指「在申訴程序走完前,王仍具立委資格」;不料國民黨火速在傍晚5點將王的黨籍喪失證明書送達,中選會則趕在6點下班前發函立法院,註銷王金平的立委名籍。

不過,立法院昨晚表示,收發室下班前尚未收到中選會的公文。依《公職人員選罷法》第73條第2項規定,不分區立委就職後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者,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,由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。

換言之,立委的名籍依法須由立法院註銷,在這之前,王金平仍具立委、院長身份。

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,昨御駕親征,在國民黨考紀會壓陣「斬王」,隨即撤銷王金平黨籍,並快馬加鞭將「斬王」證明書送達中選會,效率之快超乎尋常。

現行法律中雖並未規定立法院應於多久之內註銷並回函中選會,但循前台聯立委林世嘉等前例,立法院依慣例均在收到公文當天便註銷立委名籍。因此,立法院相關處室職員今天早上一上班簽收後,王金平就很可能喪失立委及院長的資格。

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昨天下午的發言,原本還指王金平黨籍遭撤銷一案,由於在國民黨內還有申訴期,依法要等到申訴完以後,才能將黨籍喪失證明送到中選會,目前還不能馬上撤銷王的立委資格。

對於國民黨在申訴期限截止前,火速將黨籍喪失證明書送達中選會,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表示,「這是各政黨自己內部的事」,中選會一旦收到文件,「也只能依法處理。」

劉義周指出,中選會將於立法院回函送達15天內公告遞補名單,但法律沒有規定立法院在多久時間內一定要回函;至於立法院如何議定註銷王金平黨籍,他也表示「不清楚」,意即《選罷法》並未對此加以規範。

台聯黨團昨晚主張,國會是最高民主殿堂,立法院長的去留必須尊重全體立委,因此註銷立法院長立委資格一事,不能由中選會或立法院祕書處行政決定,應經立法院院會議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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