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搶攻房貸市場,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比率26.62%,已連續三年攀升,個別銀行在28%以上者多達十家,金管會昨(8)日表示,多年前曾採取監控措施並見效,未來將持續注意市場變化,再採取適當措施。
根據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,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的總額,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的30%。
金管會昨天公布銀行辦理住宅貸款及建築融資最新資料,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,到8月底,34家國銀(不含土銀及輸銀)辦理住宅貸款及建築融資餘額比率為26.62%。
其中,28%以上的有十家,包括一家在29%以上,及九家在28%-29%。
根據金管會近三年資料,2017年比率為26.24%,2018年增至26.28%、2019年26.58%,呈現持續上升趨勢。
在住宅貸款及建築融資逾放比方面,8月底購置住宅貸款餘7兆7,162億元,逾放比0.14%,均低於去年同期的0.2%、前年同期0.23%。
至於建築融資餘額2兆6,187億元、逾放比率0.12%,同樣低於比去年期的0.14%、前年同期的0.21%。
林志吉表示,從不動產放款的逾放比率來看,不僅低於去年、前年,也比銀行整體逾放比率0.24%低,顯示資產品質良好,金管會會持續觀察資產品質變化,採取適當措施。
至於可採取那些適當措施?林志吉表示,多年前金管會曾針對不動產放款採取監控措施,達到效果後就回復由銀行自行控管,未來會持續注意市場變化,再提出適當因應措施。
2011年時,金管會曾採取監控指標,對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集中度進行監控,偏高者會依個案要求銀行增提準備。
監控指標包括第一,「購置加計修繕貸款餘額占放款總額比重」,不能超過40% ,前十大銀行不能超過30%。
第二,「建築貸款餘額占放款總額比重」不能超過15%,前十大銀行則不能超過10%。
至於是否會針對房貸做壓力測試?林志吉說,會密切注意不動產市場變化,評估是否採行必要措施;他強調,金管會已要求對不動產放款要提列1.5%的備抵呆帳,到8月底各銀行都達標,平均提列比率則有1.5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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